晨刊讯 经过2个月的集中整治,肥东县不规范地名治理取得一定成效。其间,县民政局与县住建部门协商协同摸排,发现歪斜、破损、锈蚀、地名不实等各类现象地名52处,通过集中整改,目前均已达到预期目的,社会反响良好。
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先后出现了一些博人眼球、标新立异的地名,加上各种不确定因素存在,导致出现歪斜、破损、锈蚀、地名不实等不规范地名现象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明城市形象。为进一步提升肥东县城市道路名称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地名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县民政局会同县住建部门、所在辖区,全面开展实施以整治不规范路名为切入点,以规范地名相关标志设置为着力点的集中整治行动,为精准、清晰和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完善社会基层综合治理,努力“实现双千亿、创成文明城”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此次实施的不规范路名集中整治,是依据《合肥市地名委员会关于不规范路名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肥东县关于不规范路名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规定,组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地名管理条例》《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合肥市地名管理办法》《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地名标志》及其他有关地名管理政策法规,对辖区或管理区域内所有路名及地名相关标志设置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摸排梳理,其中,以店埠镇、撮镇镇、经开区、循环园、东城办、长临河镇、牌坊回族满族乡为此次重点摸排梳理整改区域,内容包括:对使用非标准地名、使用不规范汉字、拼音标注错误、设置位置不当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路名相关标志进行清理纠正;对歪斜、破损、锈蚀的路名相关标志进行维修更换;对新命名的道路及时增设地名相关标志;对已有标准名称的道路街巷,路名相关标志的完整性进行补缺补差;按照东西向的路牌为蓝色,南北向的路牌为绿色的规定要求,清除和更换新的标识;对于无名道路属地单位要及时进行命名申请批复备案。
“持续加大对地名的保护与应用,防止随意命名、更名,从源头上遏制新的不规范地名产生,进一步健全地名申报审批程序,预防罔顾传统、崇洋媚外、诡诞离奇、逻辑混乱、低级庸俗或带有浓重封建迷信的地名出现是此次集中整治的意义所在。”县民政局基政科工作人员陈勇表示,下一步,全县将在做好整改不规范路名的同时,努力做好地名文化资源调查、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等地名文化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优化管理体制,厚植地名文化,形成全县地名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陈勇 高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