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里把建立档案的村干部(现任的村(社区)“两委”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档案,以乡镇(园区)为单位统一报县委组织部存档;其他村(社区)“两委”干部档案,以村(社区)为单位,统一报乡镇(园区)党(工)委存档。村(社区)干部兼任其他职务的,在本人档案中注明。在此基础上,各乡镇(园区)党(工)委可视情况,对村级后备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等相关信息,一并存档。材料归档抓内容,统一归档内容,规范“七类”纳入村干部档案的材料:一类履历材料;二类鉴定、考核材料;三类学历及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四类参加中国共产党、民主党派的材料;五类奖励、处分材料;六类任免文件(含村委会成员当选证书复印件)、工作报酬及各级“两代表一委员”登记表等材料;七类其他应归档的材料。档案管理抓原则,坚持真实完整原则,认真审查相关归档材料,仔细甄别材料真伪,判定材料的保存价值,真实完整地反映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经历。
坚持集中管理原则,村干部档案由各乡镇(园区)党(工)委统一搜集整理、逐人建档,其中村书记档案移交县委组织部统一保存和管理,其他村干部档案由乡镇(园区)党(工)委统一保存和管理,具体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归档、管理的要求执行。坚持保密安全原则,建立档案借阅登记、定期核查、管理保护等工作制度,做好保密和安全工作,确保档案发挥应有的作用。坚持定期更新原则,村(社区)干部职务变更、处分等材料即时报送归档,年度考核、表彰、培训等其他材料可在每年集中更新归档。同时严格要求抓督查,各乡镇(园区)党(工)委高度重视村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把村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作为深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的基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通过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档案,为科学评价村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落实有关政治待遇提供依据,更好地激发村(社区)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各乡镇(园区)党(工)委在规定日期内将本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档案送县委组织部审核存档。县委组织部将适时对各地健全村干部档案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作为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
(组文 本刊记者 李丽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