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 自《关于办理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筑垃圾或生活垃圾适用行政拘留案件的意见》(合城管〔2025〕7号)文件出台以来,肥东县持续深化“警城联动”执法机制,坚持常态化巡查、全链条打击、零容忍问责,对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压震慑态势不松劲。
露头就打 典型案例警示到位
2026年以来,我县接连查处了两起擅自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3月,元疃镇接群众举报三合社区王坡塘内有偷倒渣土行为,县城管局联合元疃镇迅速勘验取证,查实王某某分两次运输约3200立方米建筑渣土擅自倾倒,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王某某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4月,梁园镇巡查发现蓝玉社区梁岗组水塘遭偷倒建筑垃圾约929立方米,经县城管局、县公安局与梁园镇联合溯源,锁定梁某某违规私设消纳场、伙同郭某某实施偷倒的事实,二人分别被依法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
联动闭环 执法效能持续提升
依托合肥市《意见》明确的适用标准和移送程序,县城管局与县公安局建立线索移交、联合调查制度,城管部门巡查发现倾倒线索第一时间固定证据,行政处罚完毕移交公安部门,公安在办案中也同步通报城管,乡镇取证受阻时公安予以协助,有效打通执法堵点。
数据说话 高压态势已成常态
自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以来,县城管局累计办理违法偷倒建筑垃圾类案件69起,向县公安局移交案件线索17条,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5人。持续打击成效明显,偷倒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袁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