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文远 全媒体记者 陈强
街边完成家禽交易,然后现场屠宰,或许不少人会觉得这样的“一条龙”购买方式十分方便,殊不知,在街边屠宰家禽属于违法行为。近日,肥东一农贸市场内的一经营户便因在经营门面房内涉嫌宰杀活禽交易受到了100元的罚款。
5月8日凌晨4时左右,肥东县市场监管局店埠城西所接群众举报,反映本所辖区一农贸市场内有一经营户在经营门面房内涉嫌宰杀活禽并交易。
接报后,城西所立刻联系、指派农贸市场管理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核实,现场发现该经营户在经营门店内正擅自从事活禽交易宰杀经营。随后,城西所执法人员依据《肥东县关于城区禁止活禽交易的通告》和《合肥市家禽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该经营户当场给予1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