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 日前,从肥东县民政局获悉,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全县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工作也已全面展开,凡在2022年6月30日前,经县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在此次年度检查之列。
此次实施的年度检查,由符合时间界定各社会组织,对照县民政局社会科下发的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报告书进行填报,上报信息务必苛求真实、准确、完整,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其中:参加2021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且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团体,无须填报材料,由登记管理机关直接下达年检“合格”结论。县民政局将按一定比例对全县社会组织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结合抽查审计结论和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核查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为方便社会组织做好年度年检,县民政局围绕市局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县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业务主管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初审职责,及时通知并督导所主管的社会团体,把接受年检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完成网上填报,按照规定要求和期限完成年检材料,于5月31日前,将年检书面材料,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对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作出初审结论,登录安徽社会组织信息平台“一网通办”进行“网上填报”,再由县民政局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完整性、严肃性和规范性,同时,县民政局将结合审核结果下达年检结论,同步进行网上公示,年检结论以公示结论为准,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年检结论公布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
(高桢 王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