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过程中,该局工作人员对就餐点的食堂卫生、原材料、留样情况等进行检查,要求安置点工作人员把控进货质量,所有食品离地存储,责令安置点工作人员对相关不合格项进行整改。同时,严查灾区商店,防止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及受污水浸泡后的食品入市销售。截至目前,共检查供餐单位1家,灾区餐饮店5家、食杂店2家。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汛期食品安全监管,全力保障防汛抗洪期间的食品安全。
(程谦 本刊记者 顾雯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