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融合发展。以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坚持便民、惠民、利民,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使广大城乡居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坚持镇(乡)村(社区)公交的公益属性,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是推进镇(乡)村(社区)公交发展的责任主体,要科学制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加快辖区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区域内镇(乡)村(社区)公交线网,建立健全运营监管、财政补贴等制度。公交运营企业要强化服务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根据镇(乡)村(社区)居民实际出行需求,以城乡公交网络衔接顺畅、与其他运输方式有效对接为要求,统筹公共交通发展,防止出现因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造成城乡居民出行换乘次数过多。坚持资源共享、集约发展,充分利用现有城乡道路、客运场站、车辆和从业人员等资源,科学合理制订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狠抓工作落实,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镇(乡)村(社区)公交发展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围绕既定目标,统筹兼顾,积极稳妥,全力推进全县镇村(社区)公交又好又快发展。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政策宣传,充分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为顺利推进镇(乡)村(社区)公交发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维稳预案,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确保镇(乡)村(社区)公交发展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根据任务分解的工作内容,确定专门的工作机构和责任人,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确保公交发展工作有效开展,如期实现既定目标任务。
(本刊记者 王凤莲)

